10月23日至25日,按照市环保领导小组的要求,市工业经济促进局、市环保局于对市内六区及周边县(市)区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煤质情况进行了第二次抽查监测,共抽取有效煤样120个,按无计名编号后送市监测中心,全部进行了煤质分析,监测结果显示:含硫量小于或等于0.6%的共计95个样品,占总量的79.2%,与上年的69.3%相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;含硫量在0.6-0.8%的共计8个,占总量的6.6%;含硫量在0.8-1.0%的共计5个,占总量的4.2%;含硫量超过1.0%的有12个,占总量的10%,比第一次抽查结果减少1个。其中,含硫量全部合格的单位有:辛集市、新乐市、新华区、赵县、矿区、桥东区、长安区、裕华区、高新区、深泽县、元氏县、赞皇县、行唐县、灵寿县、桥西区和平山县。含硫量有一个不合格的单位有:鹿泉市、正定县、栾城县(大于0.8%)、高邑县(大于1.0%)。含硫量有两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有:藁城市(大于0.8%)、晋州市、井陉县和无极县(大于1.0%)。
从以上监测数据统计显示,本次抽查的合格率为86.8%,比第一次抽查结果提高一个百分点,比去年抽查结果提高了5.1个百分点,形势明显好于去年,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,是与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努力分不开的。地处我市大气空气上游的平山县、行唐县、灵寿县以及矿区政府领导重视,部门工作抓得紧,积极推广优质低硫煤,保证不烧超标煤,本次抽查的合格率达100%。西柏坡电厂新上机组全部采用脱硫设备,燃用优质低硫煤炭,有效减轻了对市区造成的大气污染。
个别单位含硫份仍然超标较多,如井陉县、晋州市不合格数量达3个,应当引起足够重视。有关县(市)区应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选煤,严把采购关,加强执法,查处超标煤炭入市,禁止高硫煤入厂。本月还将对用煤单位和销售单位再进行检测,对不合格的企业单位将依法进行通报和行政处罚,对不合格的县(市)区要进行通报批评,并作为全年考核指标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附:2007年第二次煤质抽检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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